黃媛
  第一次去某高級會所玩就辦了一張10萬元的VIP鑽石消費卡,並且幾乎每日都流連於各個高級娛樂會所,而在這種場合,一晚上最少也要花費4000元。在不少人看來,劉毅這個年輕的“85後”定是一名事業有成的“土豪”或“富二代”。可真相卻是,劉毅大肆揮霍的這些錢,並不是其憑自己勞動掙來的,也不是父母給的,而是純粹依靠欺騙親人及他人“賺”來的無根之錢。
  劉毅在成為廣西南寧某工程檢測有限責任公司一級試驗員兼助理工程師後,開始了自己的騙錢“大計”。他首先盯上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的舅媽和舅舅。2012年夏,劉毅為了租用豪車,向舅媽黃女士謊稱自己有一個工地,要投8萬元工程押金,向其借了8萬元。2012年年末,劉毅將本金和“利潤”一共10萬元還給了黃女士,而其實這2萬元“利潤”是劉毅通過其他工程賺回來的。
  而後劉毅又如法炮製,以填補生意上的虧空為由騙取舅媽12萬元,到期後只說工地因拆遷問題停工,沒有利潤,把12萬元還給了他們。這兩件事情使劉毅得到了黃女士夫婦的信任,覺這個外甥有能力,有路子,能輕輕鬆松賺大錢。
  劉毅的舅舅桂先生的好朋友李先生也是本案的被害人,李先生聽桂先生說劉毅做工程賺錢容易,黃女士投資給劉毅3萬或5萬大約2到3個月就能回本。高額的利潤讓李先生十分心動,希望桂先生能幫助他也一起賺錢。而後,桂先生介紹了劉毅和李先生認識,這成了劉毅開始詐騙外人的第一步。2013年8月1日,劉毅還被公司任命為廣西防城港檢測站站長,這個身份讓李先生等人更加信服。
  據偵查機關認定,2013年4月25日至2013年12月26日,劉毅以謊稱承包工程的方式詐騙被害人李先生人民幣共計375萬元。在此期間,李先生得回所謂的利潤及本金共121.35萬元,尚有253萬多元本金未能追回,具體涉案金額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2014年3月13日晚,劉毅到派出所自首,他說騙來的錢均被用於還賭債和在娛樂場所的高消費。他在兩家娛樂會所揮霍的金額就有200多萬元,平時以大把花錢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2014年4月18日,南寧市西鄉塘區檢察院以詐騙罪對劉毅批准逮捕。  (原標題:舅媽的錢也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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